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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9 21:15:45  浏览:890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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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中国 克罗地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签订日期1993年6月7日 生效日期1993年6月7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的邀请,克罗地亚共和国总统弗拉尼奥·图季曼博士率领克罗地亚共和国代表团于一九九三年六月六日至十二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同克罗地亚共和国总统弗拉尼奥·图季曼博士一行在友好、求实的气氛中进行了会谈和会见。
  访问过程中,克罗地亚贵宾到北京、西安、厦门进行了参观访问。
  访问期间,双方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文化教育合作协定》、《海运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克罗地亚共和国外交部磋商议定书》。
  双方声明如下:

 一、双方对两国间的相互友好合作关系的顺利发展表示满意。强调双方愿意本着友好精神进一步发展两国各个领域的合作关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将在两国建交公报的各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双方认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在国际社会中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各国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利益选择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经济模式和发展道路。双方在这些方面的差异不应妨碍国家之间正常关系的发展。

 三、双方将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公正的、合理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坚定地重申通过和平途径解决国际冲突的立场和愿望。

 四、双方对原南斯拉夫地区的局势深表关切,认为武装冲突应立即停止,一切问题应通过协商和谈判和平解决。双方支持国际社会有助于公正、合理、和平解决原南地区危机的一切努力。

 五、双方对两国经济关系的发展状况表示满意,并表示愿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扩大和加深两国的经贸合作,并积极促进各种合作形式。

 六、双方将在各种级别上就相互关系和其他感兴趣的问题经常进行磋商。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克罗地亚共和国领导人对中克首次高级会晤的成果表示满意。双方表示相信中克关系将持久、稳定地发展,并将为充分实现这一前景而努力,以利于两国人民。

 八、克罗地亚共和国总统弗拉尼奥·图季曼博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访问克罗地亚共和国,江泽民主席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克罗地亚共和国
   代   表              代     表
    江泽民               弗拉尼奥·图季曼
   (签字)                (签字)

                        一九九三年六月七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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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实施细则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长政办发〔2001〕22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七月十六日


长沙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长沙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我市注册的各类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含出国留学、华侨、港澳台及外籍科技人员来长创业)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直接实施者和完成者。
第三条 本细则对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只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因同一项目已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省级科学技术成就奖的人员不重复授奖。
第四条 长沙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每两年奖励一次,每次奖励2名,逢单数年度组织申报、评选并授奖。若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第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奖励:
(一)被推荐人系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指第一或第二完成人),多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市科技进步奖励(指获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2次或三等奖3次以上,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或市级科技奖一等奖3次以上),近五年已推广应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完成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中经济效益显著,连续两年依法上缴入库税额累计新增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
(三)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环保农业及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方面贡献巨大,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连续两年增产增收累计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且社会效益显著的。
第六条 推荐对象系担任领导职务的,必须是项目的直接参与者,有创造性贡献,并解决了实质性的技术难题,且同一课题组其它成员共同举荐。
第七条 申报程序
(一)由项目的实施者或完成者提出申请,并填写《长沙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经项目完成或实施单位同意后上报到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二)被推荐人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申报书;
2、鉴定、评审(验收)或专利证书及相关资料;
3、前二年度会计报表、财税部门证明材料;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各一式十份(鉴定、评审〈验收〉证书原件至少一份),装订成册。
(三)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所申报的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长沙市技术评估论证中心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评定技术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等综合指标,并提出初步意见。
第九条 设立“长沙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复评、答辩、考察等复审工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委,负责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复审意见、奖励经费数额上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长沙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接受社会监督,经审批后的获奖人员及基本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十二条 长沙市科学技术创新贡献奖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即行授奖。
第十三条 涉及到知识产权权属或申报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不予授奖。
第十四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由市人民政府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有关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规则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规则的通知
闽政办[2004]20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外经贸厅,省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外汇管理局:

  省外经贸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福建省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规则》已经省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福建省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规则

  为贯彻商务部《关于做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调查发〔2004〕170号),落实省政府领导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做好维护产业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一)福建省维护国内产业安全联席会议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以及相关重点企业、省属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工作需要,做适当调整。

  (二)建立联络员联系渠道,由上述成员单位中的政府部门及有关行业组织各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设立秘书处,依托在福建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省外经贸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各组成单位的联络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应在人员配备、资金安排方面予以支持,共同做好产业安全维护工作。

  二、联席会议内容

  (五)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指导我省的产业安全相关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通报我省产业安全状况,协调各成员单位产业安全工作的开展。

  2.研究制订我省维护产业安全工作有关政策和意见。

  3.协调解决建立我省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和开展产业损害调查的相关问题。

  4.研究制定我省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的应对措施。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六)联席会议的形式为:

  1.全体成员会议;

  2.部分成员会议;

  3.联络员会议。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全体成员会议,重大紧急情况需要协调的,可选择上述适当形式适时举行。

  (七)省外经贸厅负责联席会议牵头组织工作,整理联席会议纪要和有关资料。

  (八)各成员单位应本着“分工协作,积极应对”的原则,就以下工作,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发挥作用,共同做好我省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联席会议议题或安排,通报相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

  1.建立和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选择对我省经济有重点影响的产业或敏感产业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监测进出口异常情况对重点敏感产业的影响,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产业损害预警信息,实现产业保护工作的前置化。

  2.加强对产业损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在我省产业面临国(境)外不正当贸易行为损害时,协调指导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积极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申请诉讼,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

  3.做好有关产业损害调查工作。按照商务部“一体两翼”(即以国家产业损害调查机关为主体、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为两翼)的工作体系的协作要求,配合商务部认真做好有关产业损害调查的相关工作,维护产业的合法权益。

  4.积极开展产业竞争力评估,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做好产品质量认证工作,促进产品竞争力的提高,保护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5.建立跟踪机制和统计制度,了解已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产业的发展变化及结构调整情况,实施动态指导和协调,依法采取必要的扶持措施,促进对已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产业的恢复和发展。

  (九)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维护产业安全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或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给联席会议秘书处,联席会议秘书处负责收集整理后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十)各设区市政府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和行业组织应建立相应的产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做好本地区的产业安全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