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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9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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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9批)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9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9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36批)予以公告。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9批)
  
                   2012年8月3日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239批)

第一部分 新产品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 一汽牌 轿车 CA7158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120
载货汽车底盘 CA1170、CA1120、CA1162
自卸汽车 CA3312、CA3310
自卸汽车底盘 CA3312、CA3310
城市客车 CA6950
客车底盘 CA6920
厢式运输车 CA5021X、CA5120X、CA5170X、CA5093X、CA5042X、CA5103X
厢式运输车底盘 CA5093X、CA5103X
仓栅式运输车 CA5120CCY
畜禽运输车 CA5120CCQ
篷式运输车 CA5120CPY
2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1 解放牌 客车 CA6393
3 东风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客车底盘 EQ6690
嘉龙牌 自卸汽车 DNC3066
自卸汽车底盘 DNC3066
4 东风汽车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 EQ1250
载货汽车底盘 EQ1250
厢式运输车 EQ5250X
仓栅式运输车 EQ5250CCY
半挂车 EQ9402、EQ9403
教练车 EQ5128X
教练车底盘 EQ5129X
越野汽车 EQ2071
越野汽车底盘 EQ2071
华神牌 厢式运输车 DFD5022X、DFD5020X、DFD5021X
自卸式垃圾车 DFD5022ZLJ
自装卸式垃圾车 DFD5022ZZZ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DFD5022ZXX
神宇牌 自卸汽车 DFS3259
风神牌 轿车 DFM7160
5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底盘 EQ1250
自卸汽车 DFL3160
自卸汽车底盘 DFL3160
城市客车 EQ6730
客车 EQ6121
客车底盘 EQ6101、EQ6111
厢式运输车 EQ5160X
牵引汽车 DFL4251
6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 EQ1040、DFA1041
载货汽车底盘 EQ1040
客车 DFA6581、DFA6661、DFA6582、DFA6503
客车底盘 EQ6110、EQ6568、EQ6968
厢式运输车 EQ5040X
小学生专用校车 DFA6978
清淤车 DFA5040TQY
篷式运输车 EQ5040CPY
俊风牌 轻型载货汽车 DFA1026
轻型载货汽车底盘 DFA1026
厢式运输车 DFA5021X、DFA5026X
仓栅式运输车 DFA5021CCY、DFA5026CCY
7 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自卸汽车 EQ3258
客车 EQ6660、EQ6606
客车底盘 EQ6640
工程车 EQ5070X
蓄能供热车 EQ5160TXN
除雪车 EQ5251TCX
8 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 3 纳智捷牌 多用途乘用车 DYM6481
9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客车 EQ6400、EQ6381
厢式运输车 EQ5022X、EQ5025X、EQ5020X
10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4 东风标致牌 轿车 DC7164、DC7204
东风雪铁龙牌 轿车 DC7163
11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5 大众汽车(VOLKSWAGEN)牌 轿车 SVW71412DR、SVW71612CS、SVW71612BS、SVW71612FS、SVW71412AR、SVW71612ES、SVW71410JR
12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6 别克(BUICK)牌 轿车 SGM7162
13 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 北方牌 客车底盘 BFC6891
豪华旅游客车 BFC6891
14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 青年曼牌 越野载货汽车 JNP2250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 JNP2250
载货汽车 JNP1310
载货汽车底盘 JNP1310
特种作业车底盘 JNP5410
青年牌 豪华城市客车 JNP6181
15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载货汽车 BJ1036、BJ1049、BJ1032、BJ1041、BJ1046
载货汽车底盘 BJ1062、BJ1036、BJ1049、BJ1032、BJ1073、BJ1041、BJ1046
自卸汽车 BJ3315、BJ3162、BJ3062、BJ3313、BJ3085、BJ3043、BJ3163
自卸汽车底盘 BJ3315、BJ3162、BJ3313、BJ3043、BJ3163
城市客车 BJ6760、BJ6128
城市客车底盘 BJ6750
客车 BJ6801
客车底盘 BJ6760、BJ6660、BJ6780、BJ6720
厢式运输车 BJ5032X、BJ5046X、BJ5036X、BJ5041X、BJ5119X、BJ5049X
厢式运输车底盘 BJ5129X、BJ5041X、BJ5049X
仓栅式运输车 BJ5032CCY、BJ5046CCY、BJ5049CCY、BJ5036CCY、BJ5041CCY
多用途货车 BJ1027
多用途货车底盘 BJ1027
多用途越野货车 BJ2027
多用途越野货车底盘 BJ2027
宣传车 BJ5049X
小学生专用校车 BJ6680、BJ6730、BJ6780
殡仪车 BJ5036X
洒水车 BJ5062GSS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BJ5253GJB
篷式运输车 BJ5049CPY
自卸式垃圾车 BJ5042ZLJ
舞台车 BJ5049X
车载叉车 BJ5073JCC
16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 北京牌 多用途乘用车 BJ6400
17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11 北京现代牌 多用途乘用车 BH6430
轿车 BH7146、BH7162、BH7161、BH7143
18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12 欧曼牌 自卸汽车 BJ3259
自卸汽车底盘 BJ3259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底盘 BJ5253GJB
牵引汽车 BJ4253
19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5 长城牌 轿车 CC7151
20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8 丰田(TOYOTA)牌 轿车 TV7166
21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22 长安牌 载货汽车 SC1025、SC1035
载货汽车底盘 SC1025、SC1035
客车 SC6406
厢式运输车 SC5026X
售货车 SC5026X
宣传车 SC5026X
小学生专用校车 SC6735
22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7 北奔牌 载货汽车 ND1250、ND1160
载货汽车底盘 ND1250、ND1310、ND1160
自卸汽车 ND3310、ND3250
客车底盘 ND6940
仓栅式运输车 ND5250CCY
牵引汽车 ND4180、ND4181
特种作业车底盘 ND5320TTZ
23 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 28 解放牌 小学生专用校车 CA6730
小学生校车 CA6900
24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9 黄海牌 城市客车 DD6109
客车底盘 DD6109
半挂车 DD9404、DD9380
25 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1 凯马牌 载货汽车 KMC1041、KMC1169、KMC1042
载货汽车底盘 KMC1041、KMC1169、KMC1042
厢式运输车 KMC5042X、KMC5041X
26 辽宁凌源凌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32 凌河牌 半挂车 LH9401
27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轻型客车 SY6504、SY6543、SY6534、SY6513
厢式运输车 SY5033X
科普宣传车 SY5031X、SY5038X
28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33 金杯牌 载货汽车 SY1044
厢式运输车 SY5044X
仓栅式运输车 SY5044CCY
底盘 SY1044
篷式运输车 SY5044CPY
29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哈尔滨轻型车厂 38 解放牌 厢式运输车 CA5041X、CA5042X
30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9 哈飞牌 客车 HFJ6400
松花江牌 两用燃料客车 HFJ6392
31 长春华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0 金华奥牌 城市客车 CCA6720
客车底盘 CCA6108
旅游客车 CCA6100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 CCA6108
32 上海汽车商用车有限公司 41 大通牌 载货汽车 SH1041
载货汽车底盘 SH1041、SH1042
客车 SH6571、SH6502、SH6572、SH6501
厢式运输车 SH5042X、SH5043X
勘察车 SH5042X、SH5043X
商务车 SH5042X、SH5043X
囚车 SH5042X、SH5043X
审判车 SH5042X、SH5043X
宣传车 SH5042X、SH5043X
小学生专用校车 SH6571
工程车 SH5042X、SH5043X
指挥车 SH5042X、SH5043X
救护车 SH5042X、SH5043X
检测车 SH5042X、SH5043X
流动服务车 SH5042X、SH5043X
邮政车 SH5042X、SH5043X
汇众(SHAC)牌 轻型客车 SH6530、SH6492、SH6531
33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 42 申沃牌 客车 SWB6120、SWB6860
34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44 依维柯牌 越野车 NJ2044
越野车底盘 NJ2044
畅达牌 宣传车 NJ5058X
救险车 NJ5070X
流动服务车 NJ5039X
跃进牌 自卸汽车 NJ3142、NJ3050、NJ3041、NJ3102、NJ3052
自卸汽车底盘 NJ3050、NJ3041、NJ3102、NJ3052
客车底盘 NJ6531、NJ6711、NJ6581
35 常州英田汽车有限公司 46 金杯牌 自卸汽车 YTA3162
36 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 47 起亚牌 轻型客车 YQZ6430
轿车 YQZ7166、YQZ7182、YQZ7169、YQZ7162、YQZ7140、YQZ7165
37 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48 徐工牌 牵引汽车 NXG4251、NXG4181
篷式运输车 NXG5319CPY
38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49 亚星牌 客车 YBL6905
小学生专用校车 JS6730、JS6661、JS6790
39 浙江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51 飞碟牌 自卸汽车 FD3063、FD3040、FD3110
自卸汽车底盘 FD3063、FD3040、FD3110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FD5041ZXX
40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52 吉利美日牌 两用燃料轿车 MR7182
41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5 安凯牌 客车 HFF6124、HFF6114
纯电动双层城市客车 HFF6110
42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6 江淮牌 载货汽车 HFC1101、HFC1311
载货汽车底盘 HFC1241、HFC1101、HFC1311
自卸汽车 HFC3161、HFC3311
自卸汽车底盘 HFC3161、HFC3311
客车底盘 HFC6720、HFC6900、HFC6640、HFC6570、HFC6540、HFC6700、HFC6820、HFC6710
轻型客车 HFC6510、HFC6500
厢式运输车 HFC5311X、HFC5056X、HFC5068X、HFC5241X、HFC5101X
厢式运输车底盘 HFC5056X、HFC5068X
仓栅式运输车 HFC5101CCY、HFC5311CCY
多用途乘用车 HFC6500、HFC6460、HFC6512
轿车 HFC7180、HFC7150
43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8 三菱牌 指挥车 DN5021X
轿车 DN7180、DN7181
东南牌 两用燃料轿车 DN7156
44 福建奔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8 梅赛德斯-奔驰牌 旅游客车 FA6590、FA6710、FA6591
厢式运输车 FA5031X
45 福建新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8 福达(FORTA)牌 客车 FZ6120
客车底盘 FZ6752、FZ6460、FZ6490
小学生专用校车 FZ6800
46 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8 福建牌 客车 FJ6701
47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1 江铃牌 载货汽车 JX1043
48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62 晶马牌 城市客车 JMV6760、JMV6730
49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63 豪泺牌 客车底盘 ZZ6710、ZZ6777、ZZ6657、ZZ6587
5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63 汕德卡牌 牵引汽车 ZZ4257、ZZ4187
豪泺牌 载货汽车 ZZ1257、ZZ1317
载货汽车底盘 ZZ1257、ZZ1317
自卸汽车 ZZ3317、ZZ3257
自卸汽车底盘 ZZ3317、ZZ3257
厢式运输车 ZZ5317X
仓栅式运输车 ZZ5317CCY、ZZ5257CCY
牵引汽车 ZZ4257、ZZ4187
篷式运输车 ZZ5317CPY
5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63 斯达-斯太尔牌 载货汽车 ZZ1201、ZZ1313
载货汽车底盘 ZZ1251、ZZ1201、ZZ1313
自卸汽车 ZZ3251、ZZ3313、ZZ3311
自卸汽车底盘 ZZ3251、ZZ3313、ZZ3311
仓栅式运输车 ZZ5313CCY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ZZ5251GJB
牵引汽车 ZZ4251
汕德卡牌 牵引汽车 ZZ4256、ZZ4186
豪泺牌 载货汽车 ZZ1047、ZZ1087、ZZ1127、ZZ1067、ZZ1137、ZZ1147、ZZ1107
载货汽车底盘 ZZ1047、ZZ1087、ZZ1127、ZZ1067、ZZ1137、ZZ1147、ZZ1107
厢式运输车 ZZ5107X、ZZ5047X、ZZ5147X、ZZ5127X
仓栅式运输车 ZZ5107CCY、ZZ5127CCY、ZZ5147CCY、ZZ5047CCY、ZZ5137CCY
篷式运输车 ZZ5127CPY、ZZ5047CPY、ZZ5107CPY
52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63 豪瀚牌 自卸汽车 ZZ3255
自卸汽车底盘 ZZ3255
牵引汽车 ZZ4255
53 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 63 豪曼牌 载货汽车底盘 ZZ1048、ZZ1168
自卸汽车 ZZ3168、ZZ3048
越野车底盘 ZZ2068
越野载货车 ZZ2068
54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64 解放牌 天然气载货汽车 CA1148
天然气载货汽车底盘 CA1148
载货汽车 CA1046、CA1041、CA1106、CA1080、CA1250
载货汽车底盘 CA1046、CA1041、CA1106、CA1250
自卸汽车 CA3250
厢式运输车 CA5041X、CA5148X、CA5080X、CA5106X、CA5250X、CA5046X
仓栅式运输车 CA5148CCY、CA5250CCY
畜禽运输车 CA5313CCQ、CA5250CCQ
篷式运输车 CA5148CPY、CA5250CPY
55 山东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67 燕台牌 轻型载货汽车底盘 YTQ1027
翼开启厢式车 YTQ5036X
自卸式运输车 YTQ3027
56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68 欧铃牌 载货汽车 ZB1080
载货汽车底盘 ZB1080
厢式运输车 ZB5080X
仓栅式运输车 ZB5080CCY
57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1 宇通牌 城市客车 ZK6180、ZK6842
客车 ZK6122、ZK6858、ZK6147、ZK6127、ZK6126、ZK6892、ZK6110、ZK6146
客车底盘 ZK6651、ZK6711、ZK6100、ZK6790、ZK6581、ZK6820、ZK6760、ZK6539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ZK6120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ZK6125、ZK6120
混合动力电动客车底盘 ZK6118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 ZK6726、ZK6662、ZK6102、ZK6559、ZK6602
小学生专用校车 ZK6726、ZK6662、ZK6102、ZK6602
幼儿专用校车 ZK6726、ZK6662、ZK6559、ZK6602
救护车 ZK5031X
58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72 东风牌 人工影响天气火箭作业车 ZN5033TRT
多用途货车 ZN1034
尼桑牌 多用途乘用车 ZN6455、ZN6495
日产(NISSAN)牌 载货汽车底盘 ZN1062
厢式运输车 ZN5070X、ZN5062X
洒水车 ZN5070GSS
清障车 ZN5050TQZ
邮政车 ZN5041X
餐厨垃圾车 ZN5070TCA
59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73 楚风牌 城市客车 HQG6720
客车底盘 HQG6900
旅游客车 HQG6121
60 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76 十通牌 载货汽车 STQ1259
载货汽车底盘 STQ1163、STQ1133、STQ1317、STQ1259、STQ1255、STQ1164
自卸汽车 STQ3317、STQ3081
自卸汽车底盘 STQ3081
厢式运输车 STQ5122X
厢式运输车底盘 STQ5122X
仓栅式运输车 STQ5259CCY、STQ5251CCY、STQ5255CCY
教练车 STQ5131X
牵引汽车 STQ4252
运油车 STQ5163GYY、STQ5164GYY
61 长沙市比亚迪客车有限公司 79 比亚迪牌 纯电动城市客车底盘 CK6120
62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81 华菱之星牌 自卸汽车 HN3250、HN3310
自卸汽车底盘 HN3250、HN3310
牵引汽车 HN4256、HN4186、HN4250
63 湖南中联重科车桥有限公司 82 邦乐牌 旅游客车 HNQ6128、HNQ6122、HNQ6127
64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89 传祺(Trumpchi)牌 多用途乘用车 GAC6470
65 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 89 广汽牌 城市客车 GZ6921、GZ6110
客车底盘 GZ6881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GZ6112、GZ6113
66 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0 五菱牌 小学生专用校车 GL6508
幼儿专用校车 GL6507
桂林牌 城市客车 GL6900、GL6770
客车底盘 GL6880、GL6550、GL6810、GL6740、GL6110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GL6121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 GL6840
小学生专用校车 GL6841
幼儿专用校车 GL6600
67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91 东风牌 厢式运输车 LZ5020X
多用途乘用车 LZ6510、LZ6430、LZ6470
救护车 LZ5020X
68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 94 红岩牌 载货汽车 CQ1255、CQ1315
载货汽车底盘 CQ1315、CQ1255
厢式运输车 CQ5315X、CQ5255X
仓栅式运输车 CQ5315CCY、CQ5255CCY
牵引汽车 CQ4185
篷式运输车 CQ5315CPY
69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5 五十铃牌 载货汽车 QL1160、QL1250、QL11019、QL1101
载货汽车底盘 QL1160、QL1250、QL11019、QL1101
厢式运输车 QL5160X、QL5250X
厢式运输车底盘 QL5160X
消防车底盘 QL5190GXF
牵引汽车 QL4180
70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96 长安牌 轿车 SC7161、SC7132、SC7162、SC7135
71 成都新大地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99 吉利全球鹰牌 多用途乘用车 RX6453
72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00 丰田(TOYOTA)牌 轿车 CA7180、CA7160
73 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 101 王牌牌 纯电动载货汽车底盘 CDW1080
载货汽车 CDW1050、CDW1040、CDW1020、CDW1051、CDW1310
载货汽车底盘 CDW1250、CDW1050、CDW1040、CDW1020、CDW1310
自卸汽车 CDW3310、CDW3020
自卸汽车底盘 CDW3310
厢式运输车 CDW5090X、CDW5110X、CDW5020X、CDW5051X、CDW5040X、CDW5050X
仓栅式运输车 CDW5020CCY、CDW5050CCY、CDW5040CCY、CDW5051CCY
纯电动垃圾车 CDW5080ZLJ
74 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01 野马牌 城市客车 SQJ6111
75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01 大运牌 自卸汽车底盘 CGC3314
76 东风云南汽车有限公司 104 东风牌 城市客车 EQ6760、EQ6668、EQ6720
客车 EQ6606、EQ6668、EQ6608、EQ6768、EQ6730
客车底盘 EQ6580、EQ6700、EQ6710、EQ6640、EQ6680
77 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106 力帆牌 自卸汽车 LFJ3045、LFJ3055、LFJ3065
自卸汽车底盘 LFJ3045、LFJ3055、LFJ3065
斯卡特牌 自卸汽车 LFJ3034
自卸汽车底盘 LFJ3034
格奥雷牌 自卸汽车 LFJ3258、LFJ3315、LFJ3255
自卸汽车底盘 LFJ3258、LFJ3315、LFJ3255
牵引汽车 LFJ4251
78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07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040
载货汽车底盘 CA1040
自卸汽车 CA3041、CA3040、CA3020
自卸汽车底盘 CA3041、CA3040、CA3020
厢式运输车 CA5040X
79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9 通家福牌 载货汽车 STJ1020
80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 华山牌 仓栅式运输车 SX5169CCY
陕汽牌 载货汽车 SX1207
自卸汽车 SX3316、SX3256、SX3257
自卸汽车底盘 SX3316、SX3256、SX3257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SX5317GJB、SX5257GJB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底盘 SX5317GJB、SX5257GJB
牵引汽车 SX4257、SX4186、SX4187
畜禽运输车 SX5317CCQ
篷式运输车 SX5317CPY
81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112 海格牌 城市客车 KLQ6825、KLQ6129、KLQ6728
客车 KLQ6147、KLQ6609、KLQ6115、KLQ6119、KLQ6127
客车底盘 KLQ6700
铰接城市客车 KLQ6181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 KLQ6116、KLQ6606
小学生专用校车 KLQ6706、KLQ6756、KLQ6590
幼儿专用校车 KLQ6606、KLQ6706、KLQ6756、KLQ6590
82 贵州航天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14 航天牌 单排座载货汽车 GHT1025
双排座载货汽车 GHT1025
客车 GHT6430
83 四川南骏汽车有限公司 118 南骏牌 轻型载货汽车 CNJ1020
轻型载货汽车底盘 CNJ1020
厢式运输车 CNJ5020X
仓栅式运输车 CNJ5020CCY
84 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 119 奇瑞牌 多用途货车底盘 SQR1020
开瑞牌 载货汽车 SQR1070、SQR1061
载货汽车底盘 SQR1061
厢式运输车 SQR5061X
集瑞联合牌 牵引汽车 SQR4250
85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9 开瑞牌 囚车 SQR5020X
邮政车 SQR5020X
86 西安西沃客车有限公司 120 西沃牌 客车 XW6110
87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23 金龙牌 城市客车 XMQ6120
客车 XMQ6110
客车底盘 XMQ6103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XMQ6106
混合动力客车底盘 XMQ6102
轻型客车 XMQ6530
小学生专用校车 XMQ6100
88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24 金旅牌 客车 XML6700、XML6532、XML6957、XML6116、XML6601、XML6907、XML6502、XML6148、XML6125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 XML6601
小学生专用校车 XML6601
89 同意在《公告》中设立乘用车、商用车生产企业,企业名称: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环路1号;企业生产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东环路1号、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九江大道1号。

二、民用改装车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
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北京市政中燕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一)04 中燕牌 洒水车 BSZ5060GSS
2 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公司 (一)08 新桥牌 电视车 BDK5040X、BDK5070X
通信车 BDK5040X
3 北京载通视音频广播技术有限公司 (一)09 载通牌 电视车 BZT5154X
4 北京中汽普莱德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一)14 昌盛牌 治安检查车 BCS5100X
电源车 BCS5050X
5 北京凯特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一)38 凯特牌 救险车 BKC5100X
6 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 (一)42 中汽牌 医疗车 ZQZ5049X
沥青洒布车 ZQZ5253GLQ
洒水车 ZQZ5166GSS
7 北京天路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44 天路牌 吸尘车 BTL5070TXC
8 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一)46 中卓时代牌 A类泡沫消防车 ZXF5190GXF
9 中天高科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二)08 中天之星牌 展示车 TC5152X
爆破器材运输车 TC5150X
通信车 TC5049X
10 扫地王(天津)专用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二)09 华环牌 扫路车 TSW5072TSL、TSW5162TSL
11 天津劳尔工业有限公司 (二)13 劳安(LAOAN)牌 钻机车 LR5255TZJ
12 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二)21 星马牌 半挂车 XMP9402
13 河北力钧长恒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06 飞花牌 半挂车 HBX9404
14 河北昌骅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07 昌骅牌 半挂车 HCH9400、HCH9401
15 河北兴发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08 可利尔牌 半挂车 SZY9401
16 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 (三)17 安瑞科(Enric)牌 液化气体运输车 HGJ5253GYQ
17 秦皇岛金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21 金程牌 轻型客车 GDQ6531
18 廊坊京联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三)25 驼马牌 清障车 JLC5071TQZ、JLC5120TQZ
19 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 (三)32 冀川骆驼牌 半挂车 JCT9401
20 保定北奥石油物探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三)34 沙驼牌 可控震源车 WTC5091TZY
21 唐山中建二局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三)36 万通牌 半挂车 YCZ9393、YCZ9392
22 石家庄星达汽车有限公司 (三)39 星达牌 农机检测车 XXQ5034X
23 肥乡县远达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三)44 永康牌 吸污车 CXY5060GXW
24 河北驹王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50 驹王牌 宣传车 ZJW5040X
25 河北渤海石油装备专用车有限公司 (三)52 油龙牌 洗井车 YLL5280TJC
26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邢台华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54 华任牌 半挂车 XHT9400
27 河北亚峰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56 亚峰牌 半挂车 HYF9402、HYF9403
28 河北富华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三)59 翼马牌 半挂车 FFH9406
29 河北思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60 思达骏马牌 旅居车 SDA5059X
30 河北安旭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70 安旭牌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AX5161ZXX
31 山西大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四)20 大运牌 自卸汽车 DYX3314
32 包头北方创业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五)11 北地牌 工程车 ND5142X
33 铁岭陆平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六)08 陆平机器牌 平板运输车 LPC5310TPB
自卸式垃圾车 LPC5160ZLJ
34 辽宁合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六)10 丹凌牌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HLL5250ZXX
35 锦州奥捷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六)42 金牛牌 半挂车 JQC9301
36 沈阳北方交通工程公司 (六)46 凯帆牌 清障车 KFM5103TQZ、KFM5126TQZ、KFM5389TQZ、KFM5252TQZ
采油车 KFM5220TCY
37 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六)48 风华牌 运钞车 FH5025X
38 盘锦辽河油田环利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六)58 环利牌 油井残液罐式运输车 HLZ5311GYC
39 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六)60 黄海牌 半挂车 DD9400、DD9401、DD9402
洒水车 DD5161GSS
除雪车 DD5031TCX
40 吉林前沅专用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七)05 杰之杰牌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HD5040ZXX
41 通化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七)13 通石牌 修井机 THS5291TXJ
42 哈尔滨龙江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八)03 龙江牌 城市客车 LJK6105
43 哈尔滨建成北方专用车有限公司 (八)10 建成牌 半挂车 JC9406
44 牡丹江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八)14 铁运牌 随车起重运输车 MQ5164JSQ
45 上海沪光客车厂 (九)09 沪光牌 自卸式垃圾车 HG5021ZLJ
46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九)15 申龙牌 客车 SLK6770
47 上海光辉客车厂有限公司 (九)16 钻石牌 客车 SGK6700、SGK6660
轻型客车 SGK6550、SGK6600
48 上海申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九)28 申驰牌 运钞车 SQL5042X
49 上海浦东一汽解放专用车有限公司 (九)37 速通牌 半挂车 PDZ9270
50 南京客车制造厂 (十)02 雨花牌 商务车 NJK5042X
指挥车 NJK5036X
51 一汽客车(无锡)有限公司 (十)10 解放牌 客车 CA6700
52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15 东宇牌 客车 NJL6118
53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二0工厂 (十二)24 威尔牌 小型客车 WHJ6490
54 张家港市轻型客车厂 (十)25 东鸥牌 城市客车 ZQK6820
55 淮安市苏通市政机械有限公司 (十)32 苏通牌 吸粪车 HAC5072GXE、HAC5092GXE
56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十)34 三力牌 吸污车 CGJ5150GXW、CGJ5253GXW
密闭式桶装垃圾车 CGJ5030X
洒水车 CGJ5090GSS、CGJ5071GSS
自卸式垃圾车 CGJ5252ZLJ
餐厨垃圾车 CGJ5071TCA
57 镇江市特种车辆厂有限公司 (十)37 奥赛牌 通信车 ZJT5050X
58 江苏友谊汽车有限公司 (十)45 友谊牌 城市客车 ZGT6832、ZGT6910
客车 ZGT6608
轻型客车 ZGT6560
小学生专用校车 ZGT6808
59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十)48 徐工牌 工程车 XZJ5040X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XZJ5311ZXX
餐厨垃圾车 XZJ5080TCA
60 苏州市捷达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十)49 捷达消防牌 水罐消防车 SJD5100GXF
61 扬州盛达特种车有限公司 (十)57 金鸽牌 净水车 YZT5050X
自卸式垃圾车 YZT5160ZLJ
62 南京中大金陵双层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十)58 金陵牌 救护车 JLY5030X、JLY5036X、JLY5044X
流动服务车 JLY5044X
63 江苏中意汽车有限公司 (十)61 中意牌 旅居车 SZY5038X
检测车 SZY505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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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监发〔2012〕50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以下简称《医改“十二五”规划》)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医改“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时期,是深化医改的攻坚阶段,医改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医改“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到2015年,要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基本建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医改“十二五”规划》是未来四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对保险业尤其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医改是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发展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人民的光辉事业。保险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保险业的要求和带来的机遇,积极服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把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融入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去。

  二、深刻领会《医改“十二五”规划》对保险业尤其是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作用

  在《医改意见》的基础上,《医改“十二五”规划》高度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对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作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给予了大力支持,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政策环境和更大发展空间。

  在全民医保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医改“十二五”规划》提出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加快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把发挥商业保险作用作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能力,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的重要实现方式。

  在鼓励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方面,《医改“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完善健康保险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制定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

  在推动健康保险参与医保体系建设方面,《医改“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特殊大病保险等险种,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医改“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必将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险业尤其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助推作用。

  三、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医改“十二五”规划》

  各保监局、保险公司要把学习、贯彻《医改“十二五”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险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和民生健康保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认真组织学习《医改“十二五”规划》有关精神和近期国务院医改办、保监会等有关健康保险发展文件要求,并联系实际贯彻落实。

  各保监局要加强对辖区内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险业务的指导与监督,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发挥地方医改领导小组等平台的作用,积极宣传和介绍保险业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做法和成效,支持保险业积极参与服务地方医改工作,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争取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

  各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医改“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指导意义,抓住国家实施医改“十二五”规划给保险业发展带来的难得机遇,把健康保险的发展融入到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一是加快健康保险业务创新,发挥保险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和特长,在基本医保之外提供优质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简化理赔手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及服务需求。二是积极稳妥参与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丰富经办服务内容,切实保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和完善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参保群众保障水平。三是大力发展重特大疾病保险,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四是积极探索发展长期护理保险,鼓励将护理保险和护理服务相结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护理保障需求。五是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逐步统一健康保险数据标准和信息系统接口,争取与医疗机构和社保部门实现互联互通。认真开展数据积累和分析工作,提升健康保险风险管控能力,夯实健康保险发展基础。六是探索保险公司兴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的可行性和有效途径,延长健康保险产业链。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要开拓视野、创新思路,不断探索保险业参与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服务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方式、新途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要将学习、贯彻《医改“十二五”规划》,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新做法、新成效及时向保监会报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2年修正)

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


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998年11月10日南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8年12月18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2002年10月11日南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2年11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修订 2002年12月12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公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房管部门)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区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的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规划、土地、计划、公安、工商、价格、教育、市政公用等行政管理部门和邮政、电信、广播电视、供电等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市房管部门提交拆迁申请和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批准文件;

(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证明。

市房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拆迁申请和本条第一款所列有关资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 市房管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的5日内,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规划用途、安置房地点和拆迁期限等内容予以现场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必要时应当登报公告。

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或者受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房管部门、拆迁人或者受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做好宣传、动员、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市房管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市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经批准延长的,市房管部门应当将延长期限和理由予以现场公告。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条 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拆迁范围内不得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工程建设或者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市房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间,房管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房屋的产权变更和租赁、典当、抵押登记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核发拆迁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公安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分户手续,但因出生、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和军人复员转业退伍以及结婚、离婚、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等确需入户或者分户,经公安机关批准的除外。

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确需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市房管部门批准;经批准延长暂停期限的,市房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延长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载明延长暂停期限。延长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一条 房屋拆迁实行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

具有房屋拆迁条件的拆迁人可以对自有产权的房屋自行拆迁。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房屋拆迁,应当实行委托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应当委托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单位,并向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市房管部门备案。

拆迁人委托房屋拆迁单位可以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拆迁人应当在委托拆迁合同订立之日起的5日内,将委托房屋拆迁单位予以现场公告。

拆迁人应当按照拆迁委托合同向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支付委托拆迁服务费。

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房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二条 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共有产权的房屋,由产权共有人与拆迁人共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和期限,安置用房的地点、面积、户型、套数、楼层,搬迁期限以及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金额,停产停业补偿金额,违约责任和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房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 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尚未登记的,被拆迁人应当向房管部门申请权属登记。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登记;对需要公告的,应当将申请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日。产权不能确认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按期完成搬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也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市房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房管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已经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周转过渡用房、安置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市房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向公证机关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

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通知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到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到场的,不影响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八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人民防空设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拆迁范围内的树木、绿地、管线和公共设施等,由拆迁人同有关部门联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依法办理批准手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时不予确认。

第二十一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市房管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与原拆迁人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报公告。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市房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出具拆迁补偿安置专项资金证明的金融机构应当协助监督。

第二十三条 公安、教育、市政公用等行政管理部门和邮政、电信、广播电视、供电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办理户口迁移、转学、供水、供气、邮件传递、宽带网迁移、电话移机、有线电视迁移、供电等手续。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时应当保持原房屋完整,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和原有设施。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拆除房屋时,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安全、市容环境、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管理规定。拆迁工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围挡。

第二十六条 房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结合使用时间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八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二、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九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省人民政府规定未发布前,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房屋拆迁公告发布时,被拆迁人属于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按照被拆迁房屋与同区位所调换房屋相等面积部分不计算差价结算。

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除非公益事业的非住宅房屋,鼓励实行货币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除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二条 拆除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三条 拆除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房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四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被拆迁人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拆迁人房屋抵押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在实施拆迁前,应当提供不少于安置总量50%的安置房或者周转过渡房。

对烈属、60岁以上孤寡老人、双目失明或者下肢残疾者,在楼层安置上根据本人要求,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十六条 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应当具有合法产权、户型多样、符合国家住宅房屋设计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提供的周转过渡房应当安全、适用并具备相应的生活设施。

第三十七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一次性安置的付给一次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的付给两次搬迁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 在过渡期限内,拆迁人未提供周转过渡房的,应当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所在单位提供周转过渡房的,拆迁人应当付给该单位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过渡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九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过渡期限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安置房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得超过18个月。

(二)安置房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24个月。

拆迁过渡期限为公告规定的搬迁结束之日起至通知回迁之日止的期限。经批准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过渡限期相应延长。

第四十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延长过渡期限的,拆迁人除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外,还必须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责任:

(一)对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供周转过渡房的单位,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中逾期6个月以下的增加100%;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增加150%;逾期1年以上2年以下的增加200%;逾期2年以上的,应当购买同类等面积商品房予以安置。

(二)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过渡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中逾期1年以下的付给100%;逾期1年以上2年以下的付给150%;逾期2年以上的,应当购买同类等面积商品房予以安置。

由于房屋拆迁单位的责任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延长过渡期限的,由拆迁人按照前款规定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逾期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先行支付的逾期临时安置补助费可以向房屋拆迁单位予以追偿。

第四十一条 周转过渡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过渡房。逾期不腾退周转过渡房的,周转过渡房使用人应当向周转过渡房提供人支付双倍房屋租金。房屋租金标准按照公有房屋租金标准计算。

第四十二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以及设施不能恢复使用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十三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电话、宽带网、有线电视、分体式空调器、独户水电表拆除或者迁移,以及安装有管道燃气的,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时所需实际费用给予一次性相应补偿;安置房已有上述设施的,不予补偿。被拆迁房屋已经内装修的,由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章 罚则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市房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以已经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拆迁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市房管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第四十七条 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市房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拆迁人未按规定对拆迁工地设置围挡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危害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 市房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或者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在本市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 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工程的拆迁补偿安置,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就具体建设工程项目制定实施办法,经公告后实施。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委托拆迁服务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房屋重置价格等标准,国家和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和省未作规定的,由市房管部门会同市价格、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请批准。

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分别规定给予适当补偿的,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市房管部门会同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以拆迁人的名义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24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的《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已实施的房屋拆迁项目,按照原规定执行。